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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浙江众和建设有限公司于11月2日在北景园三期经济适用房工程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物体打击事故。现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建罚[2010]第2号),给予浙江众和建设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暂扣时间从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3月1日止。 请各有关部门在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管理中严格把关,并将此信息及时在相关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或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屏幕上公布。 特此函告。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1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