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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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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设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重)工程,建筑面积36388.5M2,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凯仁),投标报价87072123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生良),投标报价86506721元。根据市政府温政发〔2004〕43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 投诉电话:0577-88828711、88828503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浙江新邦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晋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浙江广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江西昌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凯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通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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